资中县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征决字〔2021〕第1号
因资中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
一、房屋征收范围
位于水南镇资中县汽车客运中心站职工宿舍楼片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规划红线图确定的为准。
二、房屋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三、房屋征收部门
资中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内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资中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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